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,12月13日,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函,提示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价格和宣传行为要合法合规。
医疗美容机构应严格遵守《价格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,切实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自律管理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实、信用的原则,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和商品。
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和销售商品时,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,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服务价格、监督电话等内容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。
医疗美容机构赠送物品或者服务(以下简称赠品)的,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、数量,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,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。经营者之间不得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医疗美容机构在开展经营行为商业宣传时,不得存在虚构、夸大医生资历,虚假宣传经营者资质、规模、获奖荣誉、能力水平及产品功效,对美容功效后期效果作虚假承诺,对美容效果案例前后对比作虚假宣传,利用明星或者代言人代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。
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实施以下价格欺诈行为: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;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,以高价进行结算;通过虚假折价、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;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,使用欺骗性、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数字、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;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;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通过积分、礼券、兑换券、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,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;其他价格欺诈行为。
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,持续加大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、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,将社会反映强烈、群众关注度高、被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,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。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,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,请拨打12345(12315)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处置相关诉求,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,营造诚信、公平、有序的市场环境,维护全市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。(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)